******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燃气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5-0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燃气表集中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广西区内各市、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企业所需IC卡智能燃气表和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本次以固定单价,暂估采购总价,据实结算的形式开展采购,暂估采购金额277.182万元,******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分批次下单。
2.4 交货地点:******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广西区内各市、县)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采购人按项目建设情况分批次下单供货,供货方接到采购人物资订购明细表后48小时内依照物资订购明细表申购数量进行发货,若需临时生产须确保5天内组织发货,实际以采购人物资订购明细表注明要求到货时间为准。
2.6项目类别:货物。
2.7项目概算:277.182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与本次采购所有规格型号燃气表(G1.6~G16)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IC卡智能燃气表或物联网燃气表供货合同,且单个合同的金额需在1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合同内容须清晰的体现出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买方、合同标的物、合同总价等信息,如合同未显示总金额,需提供合同买方用量证明文件作补充);
3.4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连续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生产IC卡智能燃气表或物联网燃气表的经验(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文件应能够证明至少连续3年生产IC卡智能燃气表或物联网燃气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7生产同一品牌且通过初步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只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17时至2025年3月21日17******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南宁市江南经济开发区高岭路100******管理中心6层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玥辛
座 机:******
邮 箱:******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18转1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发票开具电话:******18转3
备注:负责开具采购文件费发票、平台使用费发票、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相关事宜。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安全风控部。
11.投标样品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样品:
序号 | 货物 | 规格 | 备注 |
(1)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 G2.5 | 需提供拆解工具一套 |
11.2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样品的,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投标样品递交地点/样品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样品接收人:陈玥辛,电话:******/******。
11.3样品递交封装要求:投标样品必须进行密封包装并贴上标签递交(标签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本项目样品概不退还。
******委员会将对燃气表进行拆解,如果样品的螺丝封帽在评标现场难以拆解的,投标人应提前将螺丝封帽取出。中标人的样品将由招标人封存,供货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样品的质量。
★11.5******委员会将对样品材料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外观、尺寸、标识、材质等方面的评审,如出现明显与本次招标要求不相符的,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或不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GTZX-25-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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