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余温线(S204)K159+610~K172+250段安全综合治理工程磋商公告
余温线(S204)K159 610~K172 250段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余温线(S204)K159 610~K172 250段安全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5-CS031号
项目名称:余温线(S204)K159 610~K172 250段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172341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不超过3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后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ol/col******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人民政府
地 址:三门县珠岙镇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玲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项目质疑联系人:郑玲燕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街道朝晖路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振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吴振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财政局
地******街道湫水大道1号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
4.政采云平台
联系电话:95763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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