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浦镇老浦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工业厂房二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新浦镇老浦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新浦镇老浦村。建设规模及合同估价:工程新建标准工业厂房一幢,总建筑面积11927.2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07.9平方米,绿地面积1066平方米,容积率2.21,建筑密度54.6%,绿地率2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4个;建安费约1800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从施工合同签定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17时00分)进入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交易-镇级平台(******/jsgc/portal/index.html)中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为3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新浦镇老浦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浦镇老浦村环镇南路93号 地 址:******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
联系人:冯书记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4-****** 电 话:0574-******
传 真: / 传 真:0574-******